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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针对进口空调和冰箱MEPS能效标准要求

类别:最新法规 文章出处:CTC华商检测 发布时间:2020-07-20 14:09:58 浏览人次:0

5月1日,新加坡国家环保局向WTO秘书处发布通报,将于今年9月1日起提高空调和冰箱的MEPS(最低能源效率标准),届时,所有出口到新加坡的注册空调和冰箱产品必须满足更加严格的最低能耗限制要求。

根据该通告内容,新加坡现行《环境保护与管理法》、《环境保护与管理(注册商品)法令》和《环境保护与管理(节能)条例》将被修订,并将于2013年9月1日被整合至《节约能源法》中。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扩大注册空调的范围。法规原来规定,“采用改变压缩机输出技术、通过非开关操作的方式、制冷量小于等于10千瓦的单相非管道式分体空调属于注册商品范围”,而修订之后,注册空调的产品范围将从制冷量最高10千瓦扩大至17.6千瓦。二是提高在新加坡供应的注册空调和冰箱的MEPS限值。例如窗式空调的COP(制热性能系数,即单位功率制热量,俗称能效比)由修订前的2.5提高到2.9,这就意味着在同等制热需求条件下,空调的能耗将较先前下降13.8%。类似地,为了达到节能的目的,新法规同时将各种类型注册冰箱的最大AEC(年耗电量)普遍较先前下调13%~21%。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广大出口企业,应提前做好对新加坡MEPS加严要求的学习和应对。一方面,要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掌握进口国能耗要求最新动态;另一方面,要加快生产工艺的改造和完善,不断降低产品最低能耗,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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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词:MEPS能效标准,新加坡